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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告修正「雲林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」草案。

刊登日期:2015/10/29
發文日期:2015/10/29
發文字號:府環廢二字第1043639006號
主旨:預告修正「雲林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」草案。
依據: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
公告事項公告: 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。一、訂定機關:雲林縣政府。
二、訂定依據:廢棄物清理法第26條第4項。
三、草案如附件。本案另載於「雲林縣全球資訊網」─「政令宣導」─「法令規章」─「地方法規」─「雲林縣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」(http://law.yunlin.gov.tw/)之「草案預告」網頁。
四、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,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逕洽:
(一)承辦單位:雲林縣環境保護局(廢棄物管理科)。
(二)地址: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一段170號。
(三)電話:05-5340416轉526。
(四)傳真:05-5351424。
附件:
  • 「雲林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」修正草案總說明及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
  • 雲林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草案